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办”)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区委办拟面向全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区委办政务内网信息技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区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职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通过零陵新闻网、零陵区政府网等方式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委办政工室(联系电话:6223292)。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须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有能体现自己专业能力的资格证书或文稿作品等可作为参考资料提供;
(4)参加选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如隐瞒或不如实报告不得参加选调条件的,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追责。
(5)资格审查通过后,另交一份报名材料到区人社局(联系人:唐哲,电话13762977347)。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笔试侧重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算合成综合成绩,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选调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提出选调对象建议名单,报区委办室务会研究审定。
(六)公示与转任
将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并将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零陵新闻网及零陵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区委办室务会研究同意,符合转任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区委办政工室将转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四、选调纪律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负责选调工作的人员与选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办负责解释。
3.监督举报电话:0746-6230937(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1.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
永州市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红网
作者:匿名
编辑:单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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