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关于集中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低速电动车四类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2022-06-15 16:29:21 字号: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低速电动车四类车辆行车秩序,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零陵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决定自6月15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低速电动车四类车辆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具体通告如下:

一、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绕红灯)、抢行加塞、违法掉头、乱鸣笛、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随意变更车道、开车使用手机、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违法行为;

二、整治公交车不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营运,不按规定依次进站停靠等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三、整治工程运输车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装载、抛洒装载物、闯禁行驶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四、整治出租车扎堆乱停、不打表、拒载、强行拉客、拼客、绕道等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五、整治低速电动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非法生产、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等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行为。

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抵制乘坐非法客运电动三、四轮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运营秩序。

本通告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2022年6月15日

来源:零陵交警

编辑:郑志祥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