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连日来,永州市森林公安局零陵分局多措并举,坚持强化值守,对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快侦快破,严肃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0月10日17时许,石山脚街道办事处村民杨某军(男,52岁),擅自在悟山里村“猪婆井”附近田边放羊时吸烟,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入草丛引发明火烧燃杂草,起火后杨某军积极参与扑火,直到将火扑灭。经查:本次火灾过火面积达18.3亩,过火范围土地类型均为非林地,烧毁植被均为田中茅草。
10月11日16时许,石山脚街道办事处村民唐某生(男,69岁),违规在高林桥村野外林地“火烧岭山”旁的旱田中焚烧茅草引发火灾,导致附近林地被烧毁,过火总面积达9亩,其中过火林地面积达7.3亩。
目前,杨某军、唐某生因在高火险期内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杨某军因情节较轻,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唐某生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
公安提醒
省人民政府已颁布禁火令:2022年9月24日至10月31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高火险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三十米范围为森林高火险区。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和政府相关命令,保护森林资源,做一个守法公民。
来源:永州市森林公安局零陵分局
编辑:梁园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