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袁卉)“2022年,我带领区政府办全体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近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上,27名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测评,并递交了2023年履职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促进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效能,从2022年开始,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履职承诺评议工作。该项工作按照“年初有承诺、年中有调研和监督、年终有测评和公示”的步骤进行。一是年初进行承诺。每年初,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本单位的法定职责、廉洁奉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情况拟定履职承诺书,经分管副区长审核后,向区人大常委会郑重递交了承诺书。二是年中进行调研和监督。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七个调研小组,每个人大常委会主任成员为调研小组组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为成员。调研小组结合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及日常监督等方式,围绕履职承诺评议内容,全方位对被评议人进行监督,多渠道了解被评议人员履职情况,并广泛征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被评议人员及所在单位的意见。年终形成调研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测评。三是年终进行测评和公示。区人大常委会年终召开履职评议会议。会上,被评议人员报告了年度履职情况,听取了调研小组的调研监督情况;然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日常调研监督情况发表评议意见、提出问题,被评议人员现场解答或作出说明;最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报送区委、送区政府,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履职承诺评议工作的开展,零陵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得到强化,国家行政机关 为民履职的实效进一步得到提升。
来源:零陵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袁卉
编辑:梁园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