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国)近日,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区财政局自我加压,提升标杆,优化公文办理流程,落实公文办理统一“入口”、统一“时限”、统一“告知”、统一“戒尺”,提高公文签批效率,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全面推进财政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力增效。
一、规范高效,公文呈报统一“入口”
凡需要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登记、分类,汇总签批,统一“入口”,不再由经办人员直接呈交审批。专职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询问清楚情况,确定是否在接收公文范围内。不在接收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原因,做出说明。要按照“对内对外、轻重缓急”原则,分类进行登记,登记的信息要完整、准确、清晰。接收到的公文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遗失。
二、限时办结,公文审批统一“时限”
遵循廉洁、负责、高效原则,公文审批统一“时限”。除特殊情况外,对需要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要区财政局各股室签批的公文尤其是资金审批件,原则上在一周内形成意见;对需要分管局领导签批的公文,原则上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全局上下必须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不得无故拖延审批。
三、及时反馈,公文办结统一“告知”
对于已签批公文,专职人员应在签批完成当日内统一“告知”,通知经办人员及时领回;对于不签批或暂缓签批件,专职人员也应在事项发生当日时间内反馈到位,让经办人员知晓未能办结的原因及进度。主动反馈公文办理进度,增强公文办理透明度,提高机关公文运转效度,全面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满意度,树立财政良好对外形象。
四、严格督查,公文处理统一“戒尺”
强化全局公文办理的监管,督查考评统一“戒尺”。区财政局机关纪委和办公室不定期联合督导检查,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公文签批被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区领导退回重核全年累计三次以上的,将扣除单位内部作风建设考核分值;对无故拖延、“索、拿、卡、要”等相关问题责任人和股室,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与评先评优挂钩,与个人晋职晋升挂钩,与年终绩效奖金发放挂钩。
来源:零陵区财政局
作者:唐国
编辑:郑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