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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12-08 09:57:17 字号:

(2023年12月7日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至23日在零陵区工人文化宫主会场和柳子大酒店会场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零陵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零陵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零陵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和批准零陵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零陵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草案;

4.听取和审议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零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选举零陵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

9.其他。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梁园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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