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驾驶机动车训练的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决定自2024年8月20日起,将本辖区322国道部分路段及朝阳大道路段设置为机动车驾驶科目三训练道路。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训练路段
1、零陵区322国道邮亭圩岔路口(1423公里加100米)路段至七里店办事处灵峰村(1434公里加200米)路段,总长约11.1公里。
2、零陵区322国道潇湘大道与朝阳大道交叉路口(322国道1446公里加100米)路段至322国道珠山外围线高速十字路口(322国道1478公里)路段,总长约32公里(黄田铺考场考试路段禁止练车)。
3、零陵区朝阳大道(康济大道路口至潇湘大道路口)路段,总长约6.5公里。
二、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期间,允许其它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指定道路,以及其它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和训练,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之前发布的类似通告与本通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各驾校必须在上述设定的路线和路段进行训练。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2024年8月15日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编辑:邹佳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