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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关于发布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举报渠道、受理范围的公告
2024-08-08 15:33:34 字号:

为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建筑垃圾监管举报电话的作用,扩展市民参与、社会监督渠道,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将我区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举报渠道及受理范围公布如下:

(一)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746-6669694

邮箱:llhw6330351@126.com

(二)受理范围:

1、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2、将危险物混入建筑垃圾;

3、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4、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的;

5、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的;

6、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

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运造成环境污染的;

8、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

9、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对各类非法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现象积极予以举报,为建设和谐社会、美丽零陵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5日

来源: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邹佳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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