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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倾力执行促和解 当场兑付16万元
2025-06-16 09:16:44 字号:

本网讯(通讯员 刘永超)近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兑现16万元执行款,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3月,蔺某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搭载同事胡某行驶至零陵区永连公路时,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刮碰,事故造成胡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蔺某与半挂车驾驶人负事故同等责任,胡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半挂车所属公司已履行赔偿义务,但蔺某与胡某家属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胡某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零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蔺某赔偿胡某家属相应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蔺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胡某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蔺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蔺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蔺某,耐心释法明理,通过“法理+情理”的双重疏导,蔺某表示并非故意拒付,而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赔偿。经执行法官调解,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蔺某也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打消拖延履行的侥幸心理。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蔺某当场兑付16万元现金,案件圆满执结。

下一步,零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兑现群众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永超

编辑:梁园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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