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推进防控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零陵交警根据近期交通安全情况,通报曝光一批在2025年8月11日至8月31日交通违法行为。
一
2025年8月20日09时33分,龙某林国驾驶沪A8****D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零陵区石山脚街道西塘观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龙某林作出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二
2025年8月14日16时00分,唐某武驾驶湘M0***1重型自卸货车在国道322线1483公里200米路段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唐某武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三
2025年8月12日15时44分,谢某军驾驶鲁H5***5重型自卸货车在207国道3334公里处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谢某军作出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
四
2025年8月22日13时59分,陈某周驾驶湘M0***9重型自卸货车在207国道3334公里处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周作出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2025年9月8日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作者:
编辑:梁园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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