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拟对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名单附后)依法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听证,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2025年5月30日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编辑:梁园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拟对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名单附后)依法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听证,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2025年5月30日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编辑:梁园翠